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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党委组织部 [发表时间]:2020-04-20 [来源]:党委组织部 [浏览次数]: 0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党组织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校党委研究,决定开展基层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积极推进基层党支部建设,不断增强基层党支部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委决定、团结动员师生、服务教学科研、推动改革发展的战斗堡垒作用,为扎实推进一流高职院校建设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换届范围

学校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下设各党支部

三、党支部书记人选的要求

党支部书记应当具备良好政治素质,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

四、换届选举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做好基层党支部的撤并增减工作,理顺工作关系,优化支部设置,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党支部设置方案报党委组织部审查。党支部设置应符合《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原则上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

2.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负责所属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党支部设置方案经审查同意后指导党支部开展换届选举。各二级学院教工党支部书记选任要落实“双带头人”培育工程标准,本次换届选举后原则要上达到“双带头人”全覆盖。

3.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任期内支部委员出现空缺时,应及时补选。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4.各党支部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群众路线,经自下而上、自上而下反复酝酿,根据多数党员意见,召开党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按20%的比例酝酿,产生提交支部党员大会选举的候选人员名单,报学校党委审批通过后,正式提交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5.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4月25日前向学校党委提交基层党支部换届的请示。其内容包括:下设党支部机构设置、委员会设置及候选人员名单(附基本信息表)、选举时间、选举办法等。选举结束后要及时将选举结果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五、换届选举的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党支部换届选举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具有重要意义。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研究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到届党组织有序开展换届选举工作。

2.规范程序,按章操作。换届选举工作政治性、原则性强,组织程序严密。各党支部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民主权利,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选举办法和政策要求,规范操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稳妥有序开展。

4、严明纪律,加强监督。保证换届选举的民主性、严肃性、合法性,坚决防止和克服一切违反党的纪律的非组织活动。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加强对到届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监督指导,要严肃选举工作纪律,维护换届选举工作的正常秩序。

附件:1.关于×××党支部换届选举的请示(式样)

2.关于×××党支部委员会选举结果的报告(式样)

中共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