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发【2014】41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建党思想,加强学院教工(学生)党支部(以下简称基层党支部)的建设,使其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科学化,提高党支部整体工作水平,更好地发挥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考评办法。
第二章 考评要求
第二条基层党支部建设是学院党建工作的基础,党支部工作的成效直接关系到学院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和各项工作的落实。各党支部应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党支部工作考评责任,以考评促发展;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应提高认识,以实际行动确保考评顺利进行,党支部工作取得实效。
第三条基层党支部要及时将考评的办法通过多种形式让本单位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知晓,在本支部形成考评的良好氛围,达到促进工作,创建新的管理模式。
第三章 考评方式和程序
第四条考评方式
1、考评工作由学院党委统一安排部署,党委组织部全
面负责考评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2、考评工作实行组织考评、支部自评与群众测评相结合,半年一初评、年终总考评相结合,集中考评与不定期督查相结合的原则。
3、考评比例:2:6:2,其中:半年初评占20%,年终总考评占60%,集中考评与不定期督查占20%。
第五条考评程序
1、考评准备:党支部要认真总结半年、年度工作,对照考评要求形成书面总结报告,并经所在单位党总支审阅,于考评前报党委组织部备案。
2、支部自评:党支部对本支部工作进行自检,并填报《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基层党支部工作考评表》。
3、组织考评:学院党委组织部和所在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将组成专门考评小组。在了解基层党支部工作的基础上,采取查阅相关材料和会议记录、民主测评、个别访谈等形式,根据考评标准(见附表)对各支部进行评分。
第六条考评结果的运用
1、对各党支部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根据考评成绩将党支部工作状况分为三类:达标(85分以上)、基本达标(70~84分)和未达标(69分以下)。先进党支部在达标党支部的基础上评出,连续两个年度考核为基本达标党支部的按未达标党支部评定。
2、对评出的先进党支部予以表彰奖励;考评成绩较差的党支部,要认真分析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针对存在问题积极进行整改。未达标党支部不得申报各类集体先进和荣誉称号。
3、凡出现以下现象之一的,不能评为先进:党支部班子不团结、闹矛盾;党员干部发生不廉洁行为的;年度工作任务未完成的;发生严重治安案件的;发生严重安全伤亡责任事故的。
第四章 附 则
第八条本办法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自行文之日起实行。
附:《中共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基层党支部工作考评表》